成都地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>>股东构成
成都地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:地淘® 超市(连锁加盟营运总公司),地淘® 服装、地淘® 女鞋等营运及OEM生产商。是负责货源采购、批发零售、营运策划、经营管理、广告营销总公司。
当前股权结构:
股东姓名 | 出资额或出资方式 | 所占股比例 | 现任职务 |
成都地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| 0.75万元,货币 |
2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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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地方淘科技有限公司 | 1.53万元,货币 无形资产 |
51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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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始人,其它分部合伙人 | 0.72万元,货币 |
24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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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发展规划:
地淘超市全国总公司股东列表 | 持有无形资产股份 | 所需资金 | 备注: | |
1、成都地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|
25%(分红依据,其它股东收回成本和利息之前,不参与分红),控股公司分红所得可根据所有集团成员情况进行再分配。 | 0(注:其它股东收回投资本金和利息之后,无形资产股份即是实际持股股份) | 无形资产股份控股总公司,适用于地淘的《无形资产股份制》,间接控股股东 | |
2、 |
成都地方淘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该公司 |
30%(分红依据,其它股东收回成本和利息之前,不参与分红),控股公司分红所得可根据所有集团成员情况进行再分配。 | 0(注:其它股东收回投资本金和利息之后,无形资产股份即是实际持股股份) | 实际控股股东,负责运营管理、监督。 |
3、 |
21%(分红依据,享有所投资本金优先分红的权利) | 420万以上,与其它股东和人力期权股东按比例投资,可无限期缓交,但缓交需计利息。与其它投资股东同步缴纳,按比例投资。例如,其它投资股东投资180万,则地方淘公司需投210万,且按比例增加。 | 二次调节由股东会决定。负有运营最大责任。 | |
4、业务运营人员期权预留股份 | 4%(分红依据,需提供人力成本投资,即公司可以使用期权作为工资支付给员工,以代替工资),盈利优先用于投资本金回收,即因公司纯盈利享有优先获得分红的权利。 | 按80万以上计作为期权激历的初始值,每人限持有5万的期权。(部分运营人员可无限期认缴。)增资扩股时,此项增加的股权用于人力资本置换。 | 人力资本置换的预留股份,可用于期权激励。在没有使用以前,由公司创始人持有,使用以后由公司创始人为投资人代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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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其它投资股东 | 18%(分红依据,盈利依次优先用于运营成本、房租、水电气费、人员工资、股东工资、税收、投资本金回收、投资本金所占利息回收。) | 经多轮融资后达到360万以上,增资扩股时此项增加的股份用于融资发展公司。单个投资人限购100万股,且售出后剩余未售出股份至少翻倍涨价。 | 一般是以纯粹的资金投资股东身份参与。在没有使用以前,由公司创始人持有,使用以后由公司创始人为投资人代持。 | |
6、创始人可用于套现获利的股份 | 2%(分红依据,融资后盈利分红可参与按比例分红),如果增发股份融资,则创始人将按该比例获得增持股份。 | 0元,该股份变现所得归创始人个人所有,向创始人购买该股份后获得的股份与其它股东享有同等权利,同属于资金股投资人。 | 创始人享有该股份处分权 |
说明:股份涨价时,上表股东序号为3、4、5的未售出股权价格同步上调。其中第三项购买比例与第五项同步。如果因为所融得的资金不足以发展,增发股份时,以上五项将按比例增加所持股份。
融资说明:首轮融资总计1000万股,可对外出售180万股,每股2元,在出售一定比例后将根据公司情况上调或下调未出售股份每股价格。注:所有售出股份均以由公司创始人代持股份的形式担任隐名股东,除非投资额度较大,否则均不工商登记。